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: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族要复兴,乡村必振兴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,“要深化农村改革,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”。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。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,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阶段。改革无疑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支撑和保障。全国人大代表、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魏后凯认为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关键是深化农村改革,激发内生活力。其重点是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,二者都聚焦在土地制度改革上。可以说,土地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。总体看,应按照长短结合、标本兼治的原则,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。一方面,要坚持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,全面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,并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等各项改革,稳步推进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、集体收益分配权依法自愿有偿转让。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中,魏后凯认为,要缩小征收范围。公益性用地是土地征收的基础和前提,明确公益性用地的范围对于做好农村土地征收至关重要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键在于打通集体经营性用地与宅基地、农村其他闲置建设用地之间的渠道。对于已经在城镇生活居住的村民,依照有关法律规定,制定将宅基地使用权自愿有偿退出的规范程序,退出的宅基地可以转移为经营性建设用地;已经闲置收回集体的农村建设用地经过整治后,同样可以转移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中,为乡村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。宅基地改革因为情况复杂,中央已经明确要稳慎推进。魏后凯认为,从长远来看,宅基地改革的大方向是市场化改革,就是在坚持宅基地土地集体所有、维护村民宅基地资格权的基础上,放开搞活宅基地的使用权。而放开搞活宅基地使用权,就要扩大交易半径,增加市场交易的开放性。“只有扩大交易半径,增加市场的开放性,才能形成市场和刺激需求,有了市场与需求,才会有相对合理的价格,才能增加农民财产性的收益。”魏后凯说。在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,实行宅基地退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有效衔接,不仅有利于加快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,而且可以对城乡居民不动产实行市场开放上的平等待遇。此外,魏后凯还提出,要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的用地政策,重点是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,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、乡村建设用地,并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新方式,满足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的实际需要,从而有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。